我國古代的顏色釉瓷器以其迷人多變的色彩、豐富的象征意義,給人們留下品味不盡的韻致,黃釉瓷器正是這其中最俱貴族氣質(zhì)的一朵奇葩。
《通典》注云:“黃者,中和美色,黃承天德,最盛淳美,故以尊色為溢也。”國人自占就對黃色有如此明晰的認識。黃色對古人所包含的內(nèi)容豐厚,首先是母親的土地炎黃子孫知道自己的祖先—軒轅氏以土德王天下,土色黃,故稱黃帝。人文初祖,百廢俱興其次是皇天后土,日升一月恒。
而明清之前,黃釉在漢唐在遼宋都不正規(guī),像一支支游擊隊割據(jù)地盤。黃釉在陶瓷的顏色裝飾上既不是主流,也不是末流,一直伴隨著陶瓷大軍不懈努力,以其獨特的暖色,提高了陶瓷的溫度,使陶瓷之色不讓冷色專美。
推陳出新 恬淡嬌嫩
黃釉一般分為“澆黃”和“檸檬黃”兩種。明清時期大多的黃釉器都是“澆黃”所謂“澆黃”,是指采用“澆釉”的方式來施釉,然后再經(jīng)低溫焙燒而成,因此俗稱“澆黃”。檸檬黃”則到清代雍正時才創(chuàng)燒出來。
明代弘治時期,澆黃釉瓷器燒造技術(shù)達到歷史最巔峰,因呈色淡雅,給人以恬淡嬌嫩之美,人們給它起了一個極富詩意的名字——“嬌黃”。宮廷造辦處和景德鎮(zhèn)御窯廠的匠師,還嘗試利用從歐洲傳來的琺瑯料燒造低溫單色釉瓷器。此后,推陳出新,相繼出現(xiàn)胭脂紅釉瓷器、“淡黃釉”等品種。主要見于雍正、乾隆、嘉慶、道光時期,尤以雍正時期的作品質(zhì)量完美、受到的評價亦最棒。
皇家御用 不得僭越
在中國古代,黃色具有極為特殊的象征意義,尤其是明清兩代對黃色的使用則有更為嚴格的限制,據(jù)《明史•輿服制》記載: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規(guī)定“官吏衣服帳幔,不許用玄、黃、紫三色”,英宗天順二年(1458年)再度重申禁令,將黃色服裝的禁止范圍擴大到皇族以外所有人的身上。又《明英宗實錄》卷一六一載“禁江西饒州府私造黃、紫、紅、綠、青、藍、白地青花瓷……首犯凌遲處死,籍其家資,丁男充軍邊衛(wèi),知而不以告者,連坐。”由此可見,不僅衣服不許用黃顏色,就是黃色的瓷器也是絕對不許民間私自生產(chǎn)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