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的說,提問應該是“出現廢標使有效投標人達不到3家,招標項目是否繼續(xù)進行”。評標是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價,任何時候都可以繼續(xù)進行。
根據《招標投標法》規(guī)定:“投標人少于三個的,招標人應當依照本法重新招標”,其所說的投標人包括所有投標人(廢標和有效投標人),所以可以不重新招標,招標項目可以繼續(xù)進行。
但是,根據《招標投標法》規(guī)定:“第四十二條評標委員會經評審,認為所有投標都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可以否決所有投標。”沒有有效投標人時(無論實際幾家投標人),招標項目當然不能繼續(xù)進行。
相關知識:
1.什么是廢標-
廢標是指政府采購中出現報名參加或實質性響應的供應商不足三家、存在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投標報價均超過預算、因重大變故采購任務取消的情形時,招標采購單位作出來的全部投標無效的處理。
2.廢標退還投標保證金嗎-
在招投標工作中,招標人向投標人收取投標保證金是為了防止和彌補因投標人的過失行為而給招標人帶來的損失,是為了維護正常的招投標秩序。
《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招標采購單位應當在中標通知書發(fā)出后5個工作日內退還未中標供應商的投標保證金,在采購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退還中標供應商的投標保證金。招標采購單位逾期退還投標保證金的,除應當退還投標保證金本金外,還應當按商業(yè)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資金占用費。
從上面可以看出,未中標的供應商的投標保證金都會退,而廢標意味著整個招標投標活動的終止,廢標后已交的投標保證金自然是要退的。
3.法律規(guī)定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的情形有哪些-
(1)投標人在規(guī)定的投標有效期內撤銷或修改其投標文件;
(2)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后,無正當理由拒簽合同協(xié)議書或未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提交履約擔保。
除上述情形外投標保證應該可以退,但是,要看被廢標的原因,如果投標人違法,行政機關可以進行行政處罰,招標人可以主張投標人承擔締約過失的法律責任。
在此,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廢標是指整個招標活動無效,當時的招標、開標、評標工作不得再繼續(xù),應予廢標,即便確定了中標人,中標也無效;而無效投標則是指某一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經評委初審認定為無效,將失去參加被評審的資格,在該次投標活動中,該投標人失去中標的可能。因此,無效投標針對的是某一投標供應商,涉及到的對象是投標個體并非整個投標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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