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機電產品進口管理辦法》,國家對機電產品進口實行分類管理,即分為禁止進口、限制進口和自由進口三類。我就帶大家了解一下禁止進口和限制進口這兩類機電產品的具體管理規(guī)定。
一、禁止進口類
禁止進口管理措施按照商務部2018年第106號公告執(zhí)行。公告范圍內的進口舊機電產品,一律不允許進口。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稅則》對此類商品的監(jiān)管條件標示為“6”,即舊機電禁止進境。
公告范圍內的禁止進境的情形,僅適用于舊機電產品。
二、限制進口類
對于限制進口的舊機電分為兩種類型:
01需辦理進口許可證的重點舊機電產品
根據《機電產品進口管理辦法》,國家限制進口的舊機電產品稱為重點舊機電產品。機電產品限制進口政策按照當年進口許可證管理目錄執(zhí)行,《進口許可證管理貨物目錄(2023年)》已經在(商務部 海關總署公告〔2022〕第41號)公布。
《進口許可證管理貨物目錄(2023年)》中2-14項為需要辦理進口許可證的重點舊機電產品。列入其中的舊機電產品,進口商需要在進口前在商務部門辦理進口許可證。
需要注意的是,此目錄僅適用于舊機電,全新狀態(tài)的機電產品無需辦理。
新發(fā)布的《進口許可證管理貨物目錄(2023年)》中所列2-14項對比去年的目錄,新的目錄刪除了電力電氣設備中8501804100、8501804200、8501804300三個HS編碼。
貨物種類 | 海關商品編號 | 貨物名稱 | 單位 | |
2022年 | 2023年 | |||
8501641090 8501804100 |
8501641090 | 其他輸出功率超過 750 千伏安但不超過 350 兆伏安的交流發(fā)電機 | 臺/千瓦 | |
8501642010 | 8501642010 | 由使用可再生燃料鍋爐和渦輪機組驅動的交流發(fā)電機(輸出功率超過 350 兆伏安但不超過665 兆伏安) | 臺/千瓦 | |
8501642090 8501804200 |
8501642090 | 其他輸出功率超過 350 兆伏安但不超過 665 兆伏安的交流發(fā)電機 | 臺/千瓦 | |
8501643010 | 8501643010 | 由使用可再生燃料鍋爐和渦輪機組驅動的交流發(fā)電機(輸出功率超過 665 兆伏安) | 臺/千瓦 | |
8501643090 8501804300 |
8501643090 | 其他輸出功率超過 665 兆伏安的交流發(fā)電機 | 臺/千瓦 | |
8502120000 | 8502120000 | 輸出功率超過 75 千伏安但不超過 375 千伏安的柴油發(fā)電機組(包括半柴油發(fā)電機組) | 臺/千瓦 |
02需辦理自動進口許可證的進口的機電產品
為了監(jiān)測機電產品進口情況,國家對部分進口機電產品(包括舊機電產品)實行自動進口許可。實行機電產品自動進口許可范圍按照當年自動進口許可管理貨物目錄執(zhí)行!蹲詣舆M口許可管理貨物目錄(2023年)》已經在(商務部 海關總署公告〔2022〕第39號)公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稅則》對此類商品的監(jiān)管條件標示為“O”。進口商在單一窗口申報時,系統(tǒng)在監(jiān)管條件一欄中會提示監(jiān)管條件為“O”。對于此類商品,進口商需要在進口前在商務部門辦理自動進口許可證。
需要注意的是,此目錄內進口機電產品,無論新舊,都需要申請《自動進口許可證》
列入《進口許可證管理貨物目錄(2023年)》的重點舊機電產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稅則》的監(jiān)管條件這一欄中,沒有進口許可證監(jiān)管條件提示,對此類監(jiān)管證件,進口商極易造成疏漏,請各位進口商務必做好查詢,屬于重點舊機電范圍內的,進口商須提前到屬地商務部門辦理進口許可證,避免進口過程中監(jiān)管證件缺失的情況發(fā)生。
此外,部分進口舊機電商品在進口前還需要在啟運前辦理裝運前檢驗,進口商可以在“中國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查詢是否屬于需要進行裝運前檢驗的舊機電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