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經營單位的決策機構、主要負責人或者個人經營的投資人不依照本法規(guī)定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致使生產經營單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責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資金;逾期未改正的,責令生產經營單位停產停業(yè)整頓。有前款違法行為,導致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的,對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給予撤職處分,對個人經營的投資人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guī)定追究刑事責任。組織建立并落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六是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七是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培訓內容:建筑焊工,建筑電工,建筑司索信號工,建筑架子工,建筑吊籃操作工,建筑施工升降機,建筑物料提升機,建筑塔式起重機,低壓電工作業(yè),焊接與熱切割作業(yè),登高架設作業(yè),高處安裝維護拆除作業(yè),有毒有害有限空間作業(yè),安全管理員,安全負責人,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