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名稱醫(yī)用棉墊
規(guī)格型號:型號:I型、II型
產品規(guī)格:規(guī)格:長(1-180)cm×寬(1-180)cm,具體規(guī)格見單包裝。
生產許可證編號:豫藥監(jiān)械生產許20160050號
注冊證編號:豫械注準20212140645
產品技術要求編號:豫械注準20212140645
適用范圍:供臨床護創(chuàng)、吸濕用。
結構組成:I型無X射線可探測組件的棉墊;II型有X射線可探測組件的棉墊。
本品由脫脂棉紗布及醫(yī)用脫脂棉加工制成。
產品性能:
規(guī)格尺寸:
1.1、棉墊的規(guī)格尺寸:長(1-180)cm×寬(1-180)cm,允差為標稱規(guī)格尺寸±10%。
1.2、棉墊的重量為≥2g/10cm²。
棉墊是用兩層脫脂棉紗布中間夾醫(yī)用脫脂棉剪裁而成,要求表面潔凈平整,厚薄一致,四周要裁剪整齊,不允許有折皺、有破洞、松緊不一、邊沿歪斜等缺陷。
棉墊如有縫制,縫制部分要求針碼均勻平直,不得有跳線、斷線,沿邊縫合要整齊,不得有毛邊外露,針距要求10cm內不少于24針。
脫脂棉紗布:脫脂棉紗布性能應符合YY/T0331-2006的要求。
4.1 纖維鑒別(脫脂棉紗布和脫脂棉紗布條):按YY/T0331-2006標準中5.2.1試驗時,棉纖維應符合鑒別試驗A、B和C的要求。
4.2 酸堿度:按YY/T0331-2006標準中5.3試驗時,不應有溶液顯粉紅色。
4.3 外來纖維:按YY/T0331-2006標準中5.4試驗時,只允許偶爾有少量孤立的外來纖維存在。
4.4 熒光物:按YY/T0331-2006標準中5.5試驗時,不應顯強藍色熒光。
4.5 紗線數:按YY/T0331-2006標準中5.6試驗時,每100mm的紗線數宜符合標準中表1和表2給出的要求(YY/T0331-2006:經紗:≥100根/10cm;緯紗:≥100根/10cm。)
4.6 每平方米質量:按YY/T0331-2006標準中5.7試驗時,每平方米質量(以克為單位)應符合標準中表1和表2的要求:最小質量:≥33.5g/m²。
4.7 最小斷裂力:按YY/T0331-2006標準中5.8試驗時,每50mm的最小斷裂力(以牛頓為單位)應符合標準中表1和表2的要求:經向≥60N。
4.8 下沉時間:按YY/T0331-2006標準中5.9試驗時,下沉時間應不超過10s。
4.9 醚中可溶物:按YY/T0331-2006標準中5.10試驗時,醚中可溶物的總量應不大于0.5%。
4.10 表面活性物質:按YY/T0331-2006標準中5.11試驗時,300s后供試液表面活性物質泡沫的高度應不超過2mm。
4.11 水中可溶物:按YY/T0331-2006標準中5.12試驗時,水中可溶物的總量應不大于0.5%。
4.12 淀粉和糊精:按YY/T0331-2006標準中5.13試驗時,溶液不應顯藍色、紫色、淡紅色或淡棕色。
4.13 可浸提的著色物質:按YY/T0331-2006標準中5.14試驗時,獲得的液體的顏色應不深于YY/T0331-2006標準附錄A規(guī)定的對照液Y、GY,或按以下方法制備的對照溶液:向3.0ml初級藍色溶液中加入7.0ml的鹽酸溶液(質量濃度為10g/l的鹽酸)并用鹽酸溶液(質量濃度為10g/l的鹽酸)將0.5ml的上述溶液稀釋至10.0ml。
4.14 干燥失重:按YY/T0331-2006標準中5.15試驗時,脫脂棉紗布質量損失應不大于8.0%;脫脂棉粘膠濕紡紗布質量損失應不大于11.0%。
4.15 硫酸鹽灰分:按YY/T0331-2006標準中5.16試驗時,硫酸鹽灰分的總量應符合標準中表3的要求。
II型棉墊X射線可探測組件是由含量不小于55%的硫酸鋇線狀材料,織于脫脂棉紗布中。測量長度并稱質,單絲線不小于0.5g/m,多絲線不小于0.28g/m;X射線可探測組件成像應明顯淺于背景。
脫脂棉性能應符合YY0330-2002的要求。
6.1 性狀:醫(yī)用脫脂棉應為柔軟而富有彈性的白色纖維,無色斑、污點及異物,無臭、無味。
6.2 白度:醫(yī)用脫脂棉的白度不低于80度。
6.3 水中可溶物:在100ml的供試液中遺留殘渣應不小于0.5%。
6.4 酸堿度:在100ml的供試液中加酚酞指示劑不得顯粉紅色,加溴甲酚紫指示劑不得顯黃色。
6.5 易氧化物:在40ml的供試液中加高錳酸鉀試液紅色不得完全消失。
6.6 吸水時間:醫(yī)用脫脂棉應于10s內沉入液面以下。
6.7 吸水量:每克試樣的吸水量應不少于23g。
6.8 醚中可溶物:在100ml的供試液中遺留殘渣應小于0.5%。
6.9 熒光物:在紫外燈光下觀察醫(yī)用脫脂棉只允許顯微棕紫色熒光和少數黃色顆粒,除少數分離纖維外,不應顯強藍色熒光。
6.10 干燥失重:取2g的醫(yī)用脫脂棉干燥至恒重,減失質量不得大于8.0%。
6.11 熾灼殘渣:取2g的醫(yī)用脫脂棉干燥至恒重,供試品中的遺留殘渣不得大于0.5%。
6.12 表面活性物質:供試液中表面活性物質泡沫不得超過2mm。
棉墊應無菌。
棉墊經環(huán)氧乙烷滅菌,環(huán)氧乙烷殘留量應不大于10mg/g。
棉墊縫線
9.1 熒光物:按YY/T0331-2006中5.5試驗時,不應顯強藍色熒光。
9.2 水中可溶物:按YY/T0331-2006中5.12試驗時,水中可溶物的總量應不大于0.50%。
使用方法
首先檢查包裝是否有破損現象,如有破損禁止使用;
打開包裝取出產品,即可使用。
貯存要求貯存在相對濕度不超過80%,無腐蝕性氣體、干燥、通風良好、清潔的庫房內。
生產日期見包裝袋。
失效日期見包裝袋。
禁忌癥暫未發(fā)現。
注意事項、警示及提示性說明
經過環(huán)氧乙烷滅菌,無菌有效期兩年。
滅菌日期見外包裝箱上。
超過無菌有效期產品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