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醫(yī)療器械三類辦理要求:
一、場地要求:
1、一般情況下,倉庫使用面積應當不小于 30 平方米;經營植介入醫(yī)療器械倉庫和經營場所應在同一建筑物內。
2、如果經營一次性使用無菌醫(yī)療器械,倉庫應當在同一建筑物內,使用面積應當不小于 200 平方米。
3、若經營體外診斷試劑,經營場所面積不小于 100 平方米,倉庫不小于 60 平方米,還應有至少 20 立方米的冷庫。
二、經營場所:
經營第三類醫(yī)療器械產品的,經營場所使用面積應當不小于 40 平方米,法人單位分支機構的經營場所使用面積應當不小于 25 平方米(跨設區(qū)市設置的除外)。
無場地 無人員等可詳細咨詢小編,全重慶都可以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