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法規(guī)修訂
2025年7月15日,歐盟委員會發(fā)布法規(guī)(EU) 2025/843,修訂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法規(guī)(EU) 2019/1021,限制物質(zhì)UV-328(CAS號:25973-55-1)。該限制將于2025年8月4日起生效和執(zhí)行。
該修訂禁止生產(chǎn)、使用和在歐盟市場上銷售含有UV-328的物質(zhì)、混合物和物品。從2025年8月4日起,UV-328含量限值為100 mg/kg (0.01%)。從2027年8月4日起,限值降低為10 mg/kg (0.001%)。從2029年8月4日起,限值進一步降低為1 mg/kg (0.0001%)。
用于某些醫(yī)療設備、機動車輛、機械、攝影的UV-328可享有更長的過渡期。
UV-328通常用作涂料和各種塑料的光穩(wěn)定劑。2023年5月,該物質(zhì)被列入聯(lián)合國(UN)斯德哥爾摩公約(Stockholm Convention)附件A。公約決定將在全球范圍內(nèi),消除該物質(zhì)的生產(chǎn)和使用。
豁免條款
1、特定用途豁免至2030年8月4日
a、陸地機動車輛(如汽車部件);
b、工業(yè)涂料(用于車輛、工程機械、軌道交通及大型鋼結(jié)構(gòu));
c、采血管機械分離器、偏振器三醋酸纖維素薄膜、相紙;
d、民用/軍用飛機整機。
2、液晶顯示器備件(非醫(yī)療設備)允許使用至2043年12月31日或壽命結(jié)束(以較早為準)。
3、飛機備件允許使用至2030年12月31日。
4、已投入使用物品豁免到期前已在歐盟使用的含UV-328物品可繼續(xù)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