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HZKF6.8/30自給開路式壓縮空氣呼吸器 防護效率達到國家行業(yè)標準的一級標準指標,是傳統(tǒng)呼吸器的的升級產(chǎn)品,供氣裝置配有體積小、重量輕、性能穩(wěn)定的新型供氣閥;選用高強度背板和安全系數(shù)較高的優(yōu)質(zhì)高壓氣瓶;減壓閥裝置有殘氣報警器,在規(guī)定的氣瓶壓力范圍內(nèi),可向佩戴者發(fā)出聲響信號,提醒用戶及時撤離危險現(xiàn)場。
RHZKF6.8/30自給開路式壓縮空氣呼吸器適用于消防或搶險救援人員在有毒有害氣體環(huán)境、含煙塵等有害物質(zhì)以及缺氧等環(huán)境條件下使用,為使用者提供有效的呼吸保護。廣泛應用于消防、電力、化工、船舶、冶煉等。
RHZKF6.8/30自給開路式壓縮空氣呼吸器使用注意事項
(1)空氣呼吸器及其零部件應避免陽光直接照射,以免橡膠件老化。(2)空氣呼吸器嚴禁接觸油脂。(3)應建立空氣呼吸器的保管、維護和使用制度。(4)空氣瓶不能充裝氧氣,以免發(fā)生爆炸。(5)每月應對空氣呼吸器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6)空氣呼吸器不宜作潛水呼吸器使用。(7)壓力表應每年進行一次校正。(8)用于呼吸的壓縮空氣應清潔,符合下列要求:一氧化碳不超過:5.5mg/m3;二氧化碳不超過:900 mg/m3;油不超過:0.5 mg/m3;水不超過:50 mg/m3;
RHZKF6.8/30背負自給式空氣呼吸器使用后的處理
空氣呼吸器使用完后應及時恢復使用前的戰(zhàn)斗準備狀態(tài),并做以下工作:1卸下全面罩,用中性或弱堿性消毒液洗滌全面罩的口鼻罩及人的面部、額頭接觸的部位,擦洗呼氣閥片;最后用清水擦洗。洗凈的部位應自然干燥。2卸下背具上的空氣瓶,擦凈裝具上的油霧、灰塵,并檢查有無損壞的部位。3對空氣瓶充氣。4將充氣的空氣瓶,接到減壓器上并固定在背具上。5按使用前準備工作要求,對空氣呼吸器進行檢查。6空氣瓶的充氣方法及注意事項(1)關(guān)閉瓶頭閥,將空氣瓶組件從背具上卸下來。(2)將氣瓶組連接在空氣壓縮機的輸出接口上。注意目檢空氣瓶的凈水壓日期、有無深的刻痕、切口及瓶頭閥有無損傷,如發(fā)現(xiàn)損傷,應及時修理,測試合格后才能使用。(3)打開瓶頭閥旋鈕,按下空氣壓縮機電源開關(guān)充氣至30 Mpa。(4)待空氣瓶自然冷卻后再充氣至30 Mpa。注意不要對氣瓶組過分加壓。(5)關(guān)閉瓶頭閥,放空充氣管路的剩余空氣,然后從充氣裝置上取下氣瓶組。(6)將氣瓶組裝到背具上或另外存放備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