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用市場上可以廣泛應用于消防.化工.冶金.船舶.石油氣.倉庫.實驗室.地下建筑.自來水.核工業(yè).廠礦企業(yè)等部門,為消防官兵.搶險救災人員.作業(yè)人員在濃煙.蒸汽.有毒有害.缺氧等各種惡劣環(huán)境中提供呼吸保護,避免有毒有害氣體進入人體內(nèi)部,提供符合人體呼吸衛(wèi)生標準的空氣供佩戴人員呼吸,使佩戴人員有效地進行滅火.搶險救災.救護及其他工業(yè)性作業(yè)。
檢查和維護
1日常常規(guī)檢查和維修
1.1 整機氣密性檢查關(guān)閉空氣呼吸器供給閥的進氣閥門,開啟瓶頭閥,
2min后再關(guān)閉瓶頭閥,壓力表在瓶頭閥關(guān)閉后5min內(nèi)的下降值應不大于4 Mpa。如果5min內(nèi)的壓力下降值大于4 Mpa,應分別對各個部件和連接處進行氣密性檢查。
1.2 報警器的報警壓力 打開氣瓶瓶頭閥,待壓力表指示值上升至7 Mpa以上時關(guān)閉瓶頭閥,觀察壓力表下降情況至報警開始,報警起始壓力應在4 Mpa~6 Mpa之間。如果報警起始壓力超出了這一范圍,應卸下報警器,檢查各個部件是否完好,如損壞應更換新的部件。
1.3 供給閥和全面罩的匹配檢查關(guān)閉供給閥的進氣閥門,佩戴好全面罩后,打開瓶頭閥,在吸氣時會聽到“咝咝”的響聲;在呼氣和屏氣時,供氣閥應停止供氣,沒有“咝咝”的響聲,表明供給閥和全面罩的匹配良好。如果在呼氣和屏氣時,供氣閥仍然供氣,還能聽到“咝咝”的響聲,說明不匹配。這時應對供給閥和全面罩進行全面的檢查或更換供給閥和全面罩,重新做匹配檢查,直至合格為止。
2 日常維護
2.1空氣瓶和瓶頭閥
空氣瓶避免碰撞、劃傷和敲擊,應避免高溫烘烤和高寒冷凍及陽光下暴曬,油漆脫落及時修補,防止瓶壁生銹。
空氣瓶要按氣瓶上規(guī)定的標記日期使用,定期進行檢驗,每三年進行一次水壓試驗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空氣瓶內(nèi)的空氣不能全部用盡,應留有不小于0.05Mpa的剩余壓力。
瓶頭閥拆下維修后重新裝上空氣瓶時,要經(jīng)過28Mpa~30Mpa的氣密性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2.2 減壓器
減壓器在使用過程中不要隨意拆卸。當安全閥漏氣時,應對減壓器的膛室壓力和安全閥進行重新檢驗。
2.3 全面罩
空氣呼吸器不使用時,全面罩應放置在包裝箱內(nèi),存放時不能處于受壓狀態(tài)。應存放在清潔、干燥的倉庫內(nèi),不能受到陽光暴曬和有毒氣體及灰塵的侵蝕。
2.4 供給閥一般情況下嚴禁拆卸供給閥。出現(xiàn)故障維修時,按原樣裝好,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