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頂填土,應在管兩側保持對稱且均衡的原則下進行。填土方式,必須分層攤鋪,逐層壓實,每層壓實厚度不超過15cm~25cm,填土的壓實度要求達到重型擊實標準95%以上,而且與該處路基的壓實度一致。
暫時未建出、入口圬工端墻的拱式結構,填土起點宜選在涵洞長度方向的中間,然后再向兩端推進;若已建兩端圬工端墻,填土可從一開始向另一端推進。
在填土過程中,特別是較大拱形結構,要隨時觀測波紋殼體的變形是否超過允許值,以便及時改變填土方式。
波紋管涵鄰近的填土豎向包括管頂最小填土厚度,兩側包括3/4倍管徑高度范圍的管側的填土,應特別注意夯(壓)實。管側填土因地區(qū)狹小,不能使用壓路機,可使用小型振動夯夯實。管頂填土可按照路基壓實采用同樣的壓路機具。
注意事項:若金屬波紋涵管管頂最小填厚度沒有達到最小值時,應禁止一切機動車輛通行。當管頂填足最小值時,但仍不能讓振動壓路機或重型夯錘在其上作業(yè),以免損壞金屬波紋涵管及周圍填土。